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宪法财产权应有之义,是宪法自由权之基础与体现,是实现宪法生存权之保障,也是实现宪法发展权之杠杆,故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宪法意义上的必要性。
人类宪政史表明,财产权既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公民其它基本权利的先导与保障。可以说,财产权与自由权、生存权及发展权共同构成了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是建立民主充政的巨大推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杈的一种自然也适合上述分析,其流转必然具有宪法上的必要性。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宪法财产权应有之义
虽然,宪法财产权和民法财产权部是通过调整人与财产的关系而最终调整因使用财产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绝非同等层面的权利,两者存在区别。就内涵而言,其一,宪法财产权主要防范国家的侵害,民法财产权主要防范民事主体的侵害。其二,宪法财产权是一项消极的人权,民法财产权是一项积极的权利。其三,宪法财产权强调人格因素,民法财产权强调利益因素。其四,宪法财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民法财产权涵括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并不以所有权为核心。就外延而言,宪法财产权的范围远远大于民法财产权,它不仅包括私法意义上的民法财产权,还包括公法意义上的一些财产权。值得注意的是,宪法财产权固然与民法财产权存在区别,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泾渭分明、毫无关联。实际上,只有宪法财产权得以确认,才能确保民法财产权在宪法的秩序内实虮自己的私法目的。反之,只有民法财产权制度得以构建,宪法财产权原则才能在私法领域得以具体化。可谓是,宪法财产权是民法财产权的规范基础及效力来源,而民法财产权是宪法财产权的细化与落实。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自然也是以宪法财产权为规范基础及效力来源的。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自然也是对宪法财产权的细化与落实。根据宪法学原理,宪法财产权不仅具有排他性,还具有移转性。为了细化与落实宪法财产权的移转性,应该允许具有民事财产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宪法财产权应有之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宪法自由权之基础与体现
依照宪法学原理,只有确立宪法财产权,才能对国家权力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才有可能为个人创造不受国家权力任意侵害与干预的自治领域,也才有可能为个人提供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使得个人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国家政治,从而免受国家权力的随意侵害。黑格尔曾经说过:财产权对于个人自由意志的形成至关重要。在个人自由意志的内在逻辑发展中,原来纯粹主观性的意志第一次在财产中变成了“实在意志”,因为个人通过将自由意志体现在财产中,从而在外在世界中得以“第一次表现”。
财产权之所以能够成为自由权的基础,是因为它能给予个人行动的范围,并且使他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其人格成为可能。也就是说,财产权的交易能够使得权利主体的自由意志由内在的、纯粹主观性进~步升华为外在的、客观实在性。可见,财产权及其财产权交易构成了宪法自由权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民财产权的一种交易自然也就构成农民自由权的基础。另外,宪法自由权的内涵十分繁芜丰富,不仅涵盖政治自由权,也涵括了经济自由权。可以说,经济自由权构成了政治自由权的前提与基础。哈耶克曾经指出:没有经济事务的自由,也就不会有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缺乏经济自由的所谓政治自由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可见,财产权的自由交易应是宪法自由权的真切体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民财产杈的一种交易,自然也是农民宪法自由权的实际体现。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宪法生存权之保障
人类为了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稀缺的自然资源,同时又耍避免人与人之间为了争夺资源而进行无休止的战争,必须制定一套文明的“定纷止争”的财产规则。缘于此,财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可见,在此等意义上,财产权制度就是在自然资源稀缺情况下,为了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逐渐形成的对财产的取得、占有、使用、收益及其处分的一种“游戏规则”。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财产权正是为了实现与保障人们生存权的需要而得以存在。正是出于保障农民生存需要之考虑,在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我国法律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然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生存权的一种误读所导致的实际上,个人生存权并不仅仅指享有获取维持人之生存必需的最低生活费的权利,而是指享有获取一定的文化性的生活水准所必需的最低费用的权利。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实能够满足农民生存的最低需求,却不能满足农民获取一定的文化性的生活水准的生活费用的需求。可以说,禁止农地流转所实现的农民生存保障无疑是一种最低的生存保障,绝没有达至满足农民生存权所需要的那种保障程度。法律只有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观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最大化,也才最有可能实现农民的宪法生存权。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民宪法生存权的保障。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宪法发展权之杠杆
宪法层面上的发展权,内涵十分丰富繁芜,它不仅涵括了政治发展权、文化发展权、社会发展权,而且涵括了经济发展权。从宪政的角度而言,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人权的确立,各国人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都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正是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地释放了农业生产力,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也使农民享受到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致使农民的宪法发展权得以充分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经济状况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形下,必须坚持用发展性原则来看待发展权标准和实现机制,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家庭承包责任制曾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弊端也日益凸鼹,如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大片的农地抛荒。再如,由于家庭承包地的“细碎化”及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致使农业生产的收益十分低下。在这种情形下,只有允许并适当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的农地规模经营,才能实现农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才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增值增收,以及使得农民刀实地享受到农业生产技术及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增值,从而确保农民发展权的实现。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民宪法发展权之杠杆。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宪法财产权的应有之义,是宪法自由权的基础与体现,是实现宪法生存权之保障,还是实现宪法发展权之杠杆。因此,从宪政的视角而言,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其必要性。
财产权是公民最终保障自己基本权利的基础,对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为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和实现提供了契机和物质前提。 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典型的宪法基本权利之一便是经济自由。所谓经济自由,其实指的是各种经济活动的自由,具体包括择业自由、营利自由、合同自由、居住和迁徙自由以及财产权等有关自由权利。小林直树指出,这些自由权被认为近代立宪体制的基本价值,并且构成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基础。日本的田中英夫教授曾指...
本文通过分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和法律责任认定的原则.以引起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重视。旨在提高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保护学校、学生和教师三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教,以促进学校体育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是国家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体育教学不仅是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对提高整个民族素质起着至...
民法学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8条的规定普遍存在误解。该条规定所针对的并非货币的消费保管,最多只能是混藏保管。这种立法模式存在诸多缺陷。我国合同立法应区别对待货币的民事保管与商事保管。对于民事保管,应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即依合同约定来判断货币保管是否为消费保管;在此基础上适当兼顾保管效率,依合同的约定判断是否为混藏保管。对于商事保管,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货币保管以促进货币融通为立法...
宪法判例是指宪法解释机构在具体案件中实行”先例原则”,被上级法院认为违反宪法的法律、命令等,下级法院在以后审理的案件时也将拒绝适用。宪法判例是法院在审理有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判决中形成的。本文就是要在介绍宪法判例制度的同时,探究宪法判例对我国宪政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一、宪法判例的产生 判例法制度起源于英国。亨利二世统治时期的司法改革对普通法的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颁布...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
国家之间不论大小、贫富、强弱,在国际关系中都应遵守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墨予的兼爱、非攻、交相利、以及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的国与国关系处理准则,与上述国际法原则有明显暗合之处。墨予的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仍下失其现实意义。 墨子法律思想的产生与其他先秦渚子百家思想一样,是适应了当时时代的社会需要。无论是道家、儒家,还是法家等主要思想流派...
一、简要案情 2007年11月17日,侦查机关在被告人沈某某家及其所有的奥迪轿车里查获麻古、冰毒等毒品。经鉴定,其中甲基苯丙胺类毒品111.1克、乙基苯丙胺类毒品54.4克、氯胺酮类毒品1克。沈某某对其持有上述毒品的事实均予承认,但对毒品的来源则始终供称:毒贩吴某某被抓后,吴某某的母亲王某某对沈某某讲吴某某还有部分毒品未被发现,想将这部分毒品暂时交给沈某某保管,沈某某遂开车到王某某约定的地点拿取...
摘要德国、日本等国刑法在普通诈骗罪之外,单独设立了利用计算机诈骗罪。我国刑法虽未单独设立此罪名,但第287条对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等犯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且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行为方式均可借助计算机实施。对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骗取财产犯罪,若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及其他特殊诈骗罪,在理论上存在应定性为盗窃罪还是诈骗罪的对立主张。本文认为,将此类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无法合理解释行为人利用计算...
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具有极为紧密的关系,除了传统的“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外,宪法确立和彰显的价值有利于制约刑事诉讼法肆意妄为,有利于保障人权。西方国家普遍重视在刑事诉讼法中体现宪法价值,建立刑事程序法治。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体现宪法价值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修宪背景下,刑事诉讼法在完善刑事程序法治、保障人权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一、宪法与刑事...
宪法结构是宪法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宪法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使命。在百年的宪政进程中,我国的宪法结构经历多个发展事情,呈现出了多种结构。从整体上看,我国我国宪法结构的发展主要有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结构形式上的多元性和发展趋势上的稳定性三个特征。宪法结构,是指“单一宪法文件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其实质是指“成典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
影响因子:4.528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0.852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