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的发展长期处于一种缓慢的状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并对如何加快发展我国的企业债券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债券制约因素对策
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是所有者,因此无权参与或干涉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
我国的债券市场始于1981年。历经20多年的发展,债券的发行种类不断增加,发行规模和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中国的企业债券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的差距,主要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企业债券发展的制约因素
1.1企业债券融资比例过低
我国金融市场中直接融资比例则明显偏低,企业融资严重依赖银行贷款;而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的发展很不协调。2007年底,企业债券余额为7683.30,只占股票总市值的2.36%,远远低于美国2001年27.61%的水平;债券市场内部发展也很不平衡,企业债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于债券及准债券,2007年企业债融资规模仅占当年债券市场融资规模的11.15%。可见,目前企业融资渠道单一、总体上依赖于银行信贷资金的局面没有大的改观,企业债作为一种有效的直接融资手段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这不利于我国企业整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1.2企业债券发行主体较为单一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大部分债券本质上属于机构债券和地方的市政债券,这种现象被称为企业债券在发行上的“非企业化”现象。受我国现有有关政策的影响,目前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大多集中分布在交通、能源等垄断性较高的基础性行业。
1.3企业债券二级市场表现不佳
企业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不仅无法与股票市场相比,较之债券其它市场也逊色不少。另从在沪、深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的交易情况看,其换手率相对于美国平均200%的换手率要低得多。与其他品种的对比来看,企业债券的换手率也明显低于同期国债市场100%的流动性水平。交易稀疏、换手率极低使得企业债券丧失了其作为金融产品应有的充分流动性。
1.4企业期限结构较短
我国发行的债券期限结构总体上偏短。从2006 年上半年发行的债券来看,其中1 年以下期限的债券占发行总量的82.26%。从发行次数的期限看,10 年以下发行次数占97.89%。较长期限的企业债( 10 年以上) 在2001 年才出现, 为三峡开发工程总公司发行的15 年固定利息债券。从在债券期限的选择上来看, 由于资金成本和发行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公司债券期限不宜过短,3年及3年以上的品种较为可行。债券期限过短, 能够在二级市场流通的时间过短, 造成短期内大量兑付需要,从而弱化了投资者的交易动机,也不利于债券的转手流通。
2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主要对策
2.1投资者方面
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债券市场参与者少,投资品种少,导致企业债券流动性差,换手率低,无法实现机构投资者快速合理调配资金的要求。
2.2发行主体方面
按照《公司法》有关债券发行主体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这一规定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使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合理界定债券发行主体,必须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许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进入债券发行市场,不论“出身”,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就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2.3监管方面
我国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市场实行的严格管制,内容涉及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限制、利率管制、投资规模管制等方面。尽管市场的交易主体单一,但顾在监管多头、交叉、重复和空白。在债券的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应让位于市场,让其成为主导者,只需做好监管工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建立企业债券兑付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发债企业的负债状况、资金运转效率、偿债能力、企业所筹资金用途等方面的信息,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债企业定期公布中报、年报。同时加大企业违规造假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强化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加大其市场参与责任,变单一监管为、社会双重监管,有关部门行使宏观政策监管职能,社会中介机构尽其微观层面上的风险揭示义务,使全过程监管具有连续性、预警性。
2.4债券市场方面
建立多层次债券交易市场体系,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借鉴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经验,逐步建立和推动柜台交易市场和做市商制度,形成以交易所为主、柜台交易市场为辅多层次的债券流通市场。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应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上市交易,放宽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限制条件,简化批准程序,加快审批时间,大力培育企业债券流通市场。首先,要根据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增加债券品种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种需求。其次,对资信状况好的大型企业可以鼓励其发行10—20年的中长期债券,解决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最后,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券的柜台交易形式,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
2.5法律制度方面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来看,主要有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和1993年8月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来管理企业债券。要加快企业债券的发展,要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限定筹资形式,明确发债条件,强化评级与担保方面的规定,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细化法律责任,尤其对罚则要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同时要加快在立法、交易制度、税收政策和企业制度方面等方面的同步发展。
本文从整合物流资源的角度提出构建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思想,并重点分析了区域物流信息平台的意义、功能定位和层次结构,最后对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实施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区域内部及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大为增强,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物流活动的环境条件,区域物流成为区域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该区域产业组织内部和产业组织之间物流活动的整体性、一致性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愈益增强。建立与完善中国税法学,从法律角度对税收活动进行系统研究已成为规范税收制度、完善税法体系、实现依法治税的客观要求。通过对国内外税法学研究成果的分析与借鉴,科学界定税法学属性,明确税法学与经济法学、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等学科的关系,阐明税法学的经济分析法与价值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与案例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等...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的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显然是迎接这些机遇和挑战的必备条件。文章就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现实状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1第三稿)。新协议不仅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信息披露)等三大支柱取代了旧协议的单一资本充足率要求,...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也是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开展金融创新的必经之路。放松利率管制,以市场利率调节资金流通,将大大活跃我国金融和经济,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好处。但利率自由化在给予商业银行资金定价的自主权的同时,也促使了商业银行风险的产生。本人就旨在通过分析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的增加,以期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并提出若干银行管理和控制的若干建议。 自20...
伴随着股改的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也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即全流通时代。而在全流通时代,新的市场环境也使得内幕交易这一市场“痼疾”不断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从而使全流通时代的内幕交易比股改前更为严重,内幕交易监管因此面临严峻挑战。应对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完善相关立法与相关制度,夯实内幕交易监管的法律基础与制度基础。 关键词:全流通内幕交易监管对策 一、全流通时...
从3个方面介绍了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推行领导干部管户制度和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的措施及效益。 推行领导干部管户制度和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是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破解科学管理“三大难题”的重要举措。2008年,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立足实际,把握方向,精心组织,在探索中落实,在落实创新,较好地落实了&l...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浙江省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是值得关注的。本文通过结合调研的第一手材料,系统地分析了目前浙江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浙江省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均...
并购行为的结束并不代表并购的成功,企业并购是否真正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效地整合双方企业的人力资源。针对企业人力资源整合中主要存在的员工流失、员工情绪上的波动、员工对新组织的不适应等三个问题,提出了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挽留、全面沟通、调整组织结构、员工培训。 企业并购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即发挥双方资产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事实上,对于并购的企业来说,并购发生效力后,该项...
我国从上世纪8O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这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使建筑主体各方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各方市场主体竞争激烈,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这一体制的基本原则。本文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原因方面分...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主体为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不同,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是公司自身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受公司章程记载的限制。商业银行在接受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时,应从其决策主体、程序、对象和数额等方面进行审查,以防不必要风险的发生。 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或信用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债务履行提供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