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 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可人们的隐私权却越来越受到侵犯,这一问题说明,人‘门 法律 意识的忽视,以及法律的不健全,本文据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与建议.
一、隐私权的产生
在网织的社会关系中人们相互穿梭其中彼此影响、制约,每个人都不能脱离其中,要成为其中的一员,被社会所接纳,都必须向社会提供自己的相关真实信息,以此作为社会所接受的基础,否则就不能融入其中,无法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无法正常交往,同样国家管理决策的制定也必须了解人民的生活愿望、心理愿望。那么在社会生活中,个人还有没有一种不受任何千扰的权利?私人生活领域在公共利益、公共权力面前还能不能独立存在?可以说,隐私权在宪法上的确立说明了隐私权本身就具有很打的重要性,同时也表达了制定宪法的人希望通过确定隐私权来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人类早期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和威胁主要来自平等主体,然而随着 现代 福利国家的建立,出于行政的需要,同时借助高科技,使得个人隐私及其权益难免饱受威胁,因此,规范行为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隐私权在我国缺位的原因
(一) 历史 文化原因
从我国社会现实,可以看出隐私权这一概念在我国刚刚起步。“在 中国 传统上并无隐私权观念,人们的观念受到社会制度、 经济 发展 、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制约,而人们的观念是法治的本土资源,对于构建隐私权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应该对影响隐私权观念的传统文化因素进行分析。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度,自给自足的 自然 经济意识形态造成了浓厚的乡土伦理色彩和淡薄的法律意识。
(二) 政治 体制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匾乏的私文化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观念下,把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等都纳入了计划之中,把中国的一切都纳入了政治化的轨道,私生活领域也成为政治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思想也要向组织早请示晚汇报,国家权力对公民的私生活进行了全面的安排,无论是从就业还是到结婚生,从离婚到死亡等等一切生活方面都由国家来管理。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中,隐私权的权利主张在中国无立足之处,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发展。
三、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必要性
隐私权具有基本人权的特征,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保护人格尊严的思想指导下,隐私权所具有的基本人权价值被表现出来,仅仅通过民法对侵犯隐私后的保护根本不能满足人们以实现人的尊严为价值追求的隐私权保护的需要,于是从宪法角度对隐私权进行保护逐渐出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而且现代社会私人在面对公权力扩张和科技信息发展,隐私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从对抗公权力的角度,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越发呈现出重要性。如果对公权力的行使不设定一个边界,一个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权边界的话,公民的人格尊严、私生活自由都将无法受到保障,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害,因此必须把隐私权的保护纳入到宪法保护的范围内。 四、我国隐私权宪法保护的思考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 现代 宪政的精神来看,宪法以约束公权力、保障人权为宗旨,因此也是隐私权权利得以得到保障的最有利依靠。在公权力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中,需要比公权力更高的权威—宪法,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所以,应该在宪法规范中确定隐私权保护的依据,确立保护隐私权的原则,这样才能发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作用,用以指导隐私权的 法律 保护。 从我国现行宪法的文本上来看,《宪法》第38条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内容,表明我国宪法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和保障。但从规范意义看,人格尊严条款并未取得统领整个基本权利的价值基础的地位。因此,笔者建议修改宪法时,可将《宪法》第38条规定的人格尊严列为公民基本权利之首,提前到《宪法》第33条公民定义之后以及平等权、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义务之前,第37条,第39条,第40条,上述条款虽然直接或间接包含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但隐私本身并未获得独立的权利保护形态,而是包含在其他权利或利益之中给予保护的。因此,隐私权要真正成为宪法规范中的权利必须修宪,即在《宪法》第37条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条款后增加有关私生活受尊重的权利。上述增加条款和原有的住宅保护、通讯自由保护、人身自由保护条款结合,就可以形成一个相对集中和完全的隐私权保护体系。
五、结语
隐私意识源于人的天性和本能,然而隐私被社会尊重、被法律认可则完全是现代的产物。在现代福利国家时代,国家权力担负着管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周全照顾责任, 科学 技术的 发展 又使得国家管理个人私人事务的能力空前提高,个人私生活的自由如果不能在国家的管制下解放出来,个人实际上就没有真正的隐私权。所以,隐私权必然是一国宪法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建设法制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税务工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既是对税收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既对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不断创新和完善税收管理方式提供了全新的视觉,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这一形势,笔者认为在依法治税工作中如何规范税收管理以及实施相应的办法,尤为重要。纵观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内容,税源管...
摘要:行政征用制度是各国出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而设置的一种行政调控措施,是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它涉及到法律调整、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诸多方面,涉及到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规范行政征收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简要分析我国目前司法和理论界有关行政征用制度的概念、特征的界定的基础上,结合推行行政法治、保护相对人正当的合法权益,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08年4月20日向全国人民公布并征求意见。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重在源头的监管理念;发挥消费者制衡作用的理念;加大违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念。这四大立法理念不仅是食品安全立法理念的创新,也将对相关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
本文试图重新建构多元化的预算法律责任体系,从而落实预算责任相关主体的责任,使整个预算过程中的不同违法行为都得到应有的追究最终实现预算法对政府收支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一、中国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困境 任何法律制度都应包含关于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没有责任制度的”法”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强调法律责任制度的意义在于它能为法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摘要: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体制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行政权。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其独特优势,平衡了相关各方关系,西方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构建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制度,要从宪政角度提高司法机关的地位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管辖、起诉和审理方式。 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制度构建 抽象行政行为是基于以行为的适用范围为标准...
人权法律观是严复思想体系中最富有时代气息,也是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部分。在构建和谐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再次领会它所包含的为民立法、以人为本以及先理后法、法随时移的科学精神。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论文关键词]人权法律思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立法 科学精神 中国现代人权观念形成于中国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初期——19世纪末至...
发展经济要有效利用资源,更要合理保护资源,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认为,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应进行改革,以此来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让经济增长质量更好。本文在分析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资源的稀缺性决定其能否高效利用,这也是关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而目前无论是从我国资源利用的现状,还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需...
目前,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已居世界前列,中国海运业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海运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因海洋运输而引起的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因提单引起的纠纷占了较大的比重。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海事纠纷中较常见的一类纠纷。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借鉴国际海事司法的通常做法,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规定》,并于200...
劳动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对劳动权的保障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大事。劳动权入宪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体现了劳动权具有的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宪法劳动权的完善,必须以劳动权的这两层属性为基点,参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完善其内容,激活劳动者的宪法权利,这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劳动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技能,劳动权的保障涉及到人的生存和发展,是重要的宪法权利。《...
生命科学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人体器官或组织的移植和利用。究竟应当如何认识这种社会现象,应当制定何种规则进行规制,涉及到民法问题。从民法的立场观察,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具有物权属性,对它的支配产生物权法上的所有权及其规则。一、研究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必要性(一)研究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现实意义和价值随着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不断进步,生命科学得到深入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现代生物医学发展的...
影响因子:0.000
影响因子:3.746
影响因子:5.141
影响因子:0.090
影响因子:0.970
影响因子:2.690
影响因子:1.930
影响因子: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