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要依法保护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并且将此内容纳入宪法之中。家庭财产受到法律上的如此关注,引起国民的高度重视。本文主要对个人财产来源渠道、依法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正确引导个人合法财产的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探究
众所周知,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全国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把依法保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作为重要议题,成为我国第四次修宪的重要内容。可见,如何认识和对待当前我国社会的个人财产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与探讨。
首先,关于个人财产来源的多元化分析。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使生产要素所有权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逐步地调整了我国的所有制关系。党的十五大明确地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随着所有制关系的调整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具备了积累自身资产的权力和能力,城乡居民拥有的各种资产迅速增长生产要素所有权格局的变化和财产所有权结构的改变,促成了社会利益主体的独立化和多元化。
二、在分配领域里,随着市场分配机制逐步占主导地位使得居民的收入来源趋于多元化
随着收入分配领域引进市场机制,生产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逐步对收入分配产生重大影响,居民收人来源开始趋于多元化。收入是财产积累的源泉。在居民所获得的收入中,扣除用于日常消费开支,剩余部分如果用于储蓄或购买各种证券和债券,就形成了金融资产,如果用于生产性投资,则形成生产性资产。所以,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就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个人财产的来源。
现阶段我国居民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收入。劳动要素的报酬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的劳动收入结构由原来单一的工资收入(城镇居民)和工分收入(农村居民)扩展为多种劳动收入,而且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显著提高。
(2)资产性收入。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资产积累迅速增加,资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租金等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并且成为导致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考虑到资产的积累效应,资产性收入正成为高收入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3)通过转让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当知识成为实现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时,居民通过提供和转让科技诀窍、发明创造以及版权而获得的收入成为个人收入的重要来源。
(4)通过转移支付获得的收入。这主要是指居民以各种津贴、补贴、救济和其他福利的形式而获得的收入。
(5)通过受赠获得的收人。这是指居民通过遗产等受赠形式获得的收入。在目前我国还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的情况下,居民通过受赠形式获得的收入也是造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三、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少部分人具有非法的收入和财产来源
近年来暴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其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投入的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完全不成比例,而是依靠非法手段致富的。这主要是由于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体制改革不到位、法制不健全、职能转变滞后,以及惩治不力造成的而这种由经济犯罪行为造成的收入不平等和财产占有上的不平等往往成为引发公众不满的主要原因,对社会稳定的危害最大。
其次,关于对个人的合法财产要依法实行保护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我们应当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一精神,认真搞好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I、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是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党总结了长期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而提出的强国富民的政策主张。既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那么,保护居民通过劳动和合法的经营投资所获得的各种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以及在此基础上所积累的个人财产是题中应有之意,是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2、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没有明确表明个人合法的财产和公有财产一样不可侵犯,一些居民在资产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不敢进行扩大再生产,或是进行各种奢侈性消费,或是通过各种手段将资本转移到国外。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我国各地各部门都在千方百计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另一方面,由于对个人财产保护不力,又导致部分本国私人资本外逃。这一现象提醒我们,对未来产权的确信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经济决策。有效的产权是经济持续增长所不可少的,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不能忽略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3、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实现经济体制顺利转型的要求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产权的明确界定和保护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的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顺畅运行的前提条件。建立有效保护包括个人合法财产在内的产权保护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
4、给予个人合法财产与公有财产同样的法律地位
法律对产权的保护,应是对各类财产的平等保护,不仅要强调保护公有财产,对待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应给予同等的法律保护。当然,要使私人财产具备与公共财产同等的法律地位,则需要对我国现行的宪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需要一个过程。
四、个人合法财产的使用方向,需要实行正确引导
资本稀缺而劳动力相对过剩是我国资源禀赋的鲜明特征。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广大城乡居民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产,资本严重缺乏的状况有所改善。动员城乡居民将个人财产投资于经济建设,对于激活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鼓励个人财产用于投资是激活经济增长内在动力的现实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明显带有国债依赖的特征,而举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在一定的时期之内.主要依靠扩张型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增长以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不能长期依靠投资来推动。激活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是使经济增长逐步摆脱对扩张型财政政策依赖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迫切要求。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积累起来的我国居民的个人财产,既是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伟大成果,也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雄厚物质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民间投资应是推动投资增长的主导力量,只有这样,经济才具有自增长机制。激活民间投资,鼓励个人将财产用于投资,是激发经济增长内在动力的现实要求。
2、拓展个人财产的投资空间有赖于体制性障碍的消除
一是启动民间投资,需要打破阻挠民间资本投资的体制性障碍。按的要求,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
二是拓展个人财产的投资空间,要求降低个人投资创业的门槛并放松市场准入的限制。
三是拓展个人财产投资的空间,需要合理界定与民间投资的范围。只有打破行政性垄断,才能为个人财产的投资开辟广阔的空问。
四是拓展个人财产的投资空间,还需要完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居民将个人的财产用于投资离不开金融支持,因为居民个人的财产毕竟有限,单纯依靠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要取得发展是困难的,它需要国有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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