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是整个中国稳定发展的基础,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农民民主权利的保障,也是中国民主建设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方面的本国历史经验可资借鉴,使得在实施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对当前村民自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由此可见我国已经为村民自治的发展制订了法律法规.其立法精神也是十分明确的旨在为发展我国的基层民主保障我国农民的民主权利,但是在现实中,村民自治仍然面I缶着一系列的问题,民主选举遭受干扰,民主决策实施困难,民主管理环节薄弱,民主监督弄虚掺假。归咎其原因,本文主要从我国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来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律缺陷
1.对村民自治程序规定存在缺陷。作为民主自治重要组织形式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还未建立或很不规范;还没有制订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壮大集体经济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计划;村级财务制度、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尚无章法,缺乏制约机制,或者制度虽已经写在纸上,但落实乏力:与推动民主法制密切相关的自治章程普遍没有制订,“自治”形同虚设;村务公开和上墙的制度及村规民约多数是几年前订立的,未作相应修改。某些规定已过时。个别条文与现代法律法规相抵触。修订后的《村组法》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尤其强调了财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的时问,但《村组法》只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原则要求、内容范围以及不及时实行村务公开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法律责任.而关于村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及怎样保证公开的真实性等问题,规定不详。当然,这些具体问题是不能苛求于法律的,应在实践中加以具体化。在这方面,河北省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制定了“五规范一满意”的村务公开标准,按照这个标准,群众对林委会的施政不再是“雾里看花”,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保干部清白”,保证了村务公开真实有效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2.对于乡村关系定位含糊不清。《村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开展工作。”这虽然从原则上规定了乡镇和村委会的。指导——协助”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总的说来,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难以操作,既没有明确规定指导、支持、帮助的内容、方式与方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协助的范围和形式。翻在全国各省人大制定的《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只有辽宁、黑龙江、湖北和新疆四个省、自治区明确列举了乡镇的具体指导事项。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只是对《村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的简单重复或略作补充,甚至有的省出台的实施办法中根本没有规定乡镇与村委会关系的专门条款。唧糊不清的法律规定客观上给予了乡镇巨大的自由裁量权,使乡镇能够以指导为名对村委会的正常工作加以干涉,损害村委会的自治权益。要防止乡镇行政的制度侵权。就必须提供更为完整的《村组法》执行与操作的制度安排。
3.两委”缺少必要的运行规范。从和乡村关系密切相关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来看。现有法律制度同样也未能明确划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职权范围。有关规定多是模糊、定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村组法》规定:“中国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实际上是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地位和职责及工作方式。但在实践中。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协调仍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因为《村组法》只是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基本工作职责.具体的有操作性的方式方法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要“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那么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如何进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以何种方式实现领导核心地位?对于一个具体的村庄来说.什么样的事情应该由村支部决策什么样的事情应该由村委会决策?决策的程序如何实施?如何体现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产生问题以后应该如何追究责任?等等.这一切问题。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因而在实践中必然会造成“两委”关系的摩擦。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对l11个村的调查,村委会和村党组织关系紧张的有13个,占l1.8%。由于关系紧张,两套班子、两套人马,各定各的调,各唱各的戏,内耗严重,难以形成合力。
4.惩罚性制度脱节。任何一项完整的制度都应该由规范性制度安排和惩罚性制度安排两部分构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保障国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应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但该法虽然规定了法律主体应该怎么做,但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作为实施的保障。比如,只粗略地规定了乡村的“指导一协助”关系,没有规定村委会不履行义务应受到何种制裁:它也没有规定乡镇侵犯村民的自治权,应承担什么责任,村民应当向哪个部门寻求保护和救济。再如,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如何发挥,也无相应的保障。由此,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违了法怎么办?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由谁来查处?如何作出处罚?由于法律法规只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致使实际工作中一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处理。这也是近几年村民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对村民的罢免权作了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该条款的立法本意是让村民能慎重而稳妥地行使罢免权。但该条款太过慎重和稳妥.以致村民几乎无法行使罢免权这一最重要的监督权。应予适当调整。
二、针对法律制度的缺陷提出建议
一方面,应遵循依法建制、农民参与、综合配套、便于操作的原则、途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制度固定等主要程序,将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且行之有效的做法提升为法规、规章,尽快制定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务公开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行为规范》《村民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使农民民主自治有章可循。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真正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基本制度需要系统的程序规定支持。因此,制度的主体框架建立后。还需要一系列技术性和程序性设计来加以充实。村民自治如同任何其它制度一样。如果缺乏各种技术性制度的支持。就很难得以不断完善和巩固。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的程序性法律的建设,建立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社会权力结构.明确规定村委会选举的程序、规则、职能和任务。以及对村委会进行监督的主体、程序和内容。尤其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法制监督,特别是司法监督。另外,在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建中,还应对乡村关系、两委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与划分。
平遥漆器以手掌推光和描金彩绘技艺著称,是中国民间工艺品中的四大名漆器之一。平遥漆器外观古朴雅致,器物造型简单实用、纹饰浓郁艳丽、漆面光洁如镜、手感细腻润泽;制作工艺繁琐复杂;一度濒危又重获新生。 关键词:漆器;平遥漆器;披麻挂灰;出光;绘制 所谓漆器,就是指用漆髹涂在各种器物的表面上所制成的日常器具及工艺品。漆器所用的漆是天然大漆,大漆是从漆树割取的天然液汁,主要由漆酚、漆酶、树胶质及水分构成...
在做画刊版面时,每期一定会有一个主题,要对主题进行认真思考,确立更报道的方向,再对摄影记者拍回来的大量图片进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的编辑会认为画刊版面很难做,版面很大,图片很多、很杂乱,无从下手。其实画刊版面的编排是要有技巧的:首先不要有畏惧心理,要有一个全盘的计划,要对所有图片进行仔细察看,对图片进行整理,做到心中有数。对比、筛选这个环节很重要,对图片进行分类、组合。相同内容可以删减,选...
对民主与法治的含义和关系作了简单的概括,同时对民主与法治在近代西方两种不同表现“民主优位”和“法治优位”作了简单的阐述,以及宪法在民主与法治中的作用和现阶段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作了描述。 我国学术界对于民主、法治的研究浩如烟海。然而,对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研究却不是很多。严格的说,民主与法治观念更早地生长于西方。中国自“开眼看世界&...
进化、适应和选择贯穿在任何一个物种的演化过程中,这是生物与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大自然固有的运动规律在生物物种演化过程中的体现。只有准确地把握进化、适应和选择3者的内涵,以生物进化为主线,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把人类对环境的主动适应和自然、社会对生物物种的方向性选择结合起来,从更深的层面上理解生物的进化和在生物进化背景下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坚持真正的达尔文主义和现代进...
中俄两国的国家关系正在走向成熟。“相互包容关系”的提出是基于对两个民族、两种文明的深刻认识而产生的具有跨文明建设意义的创新思想,是对中俄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关系发展方向的总的概括,体现了中俄两国政治家和主流学者在新世纪发展中俄各方面关系的一种设计模式。从法律文化的角度看,中俄两国的“相互包容关系”主要体现在反映两国政治关系的公法关系和反映两国经...
从本质上讲,社会资本是一种资源,而党群治理是一种过程,然而,在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实质中却存在诸多契合和相通之处。根本而言,两个概念的提出都是对现代性和整体主义的一种解构和重构。社会资本对于党群治理的意义主要在于两点,一是非正式网络可以给未来党群治理增加更多生活政治的成分,二是非正式规范使得未来党群治理可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动员的模式。一、社会资本理论的缘起与滥觞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资本最初是用以描述与...
传统国家主权理论一直是国际社会中国家关系得以正常交往的基石。文章通过对新的历史务件下促使国家主权理论发生变化的因素的分析,说明了传统国家主权发生衍生现象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新形势对传统固家主权理论进行自主、灵活的调整是一国国家利益的内在要求;当务之急是如何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国家主权进行有效的堆护。自1648年签订以来,国家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社会中国家问关系得以正常交往的基石。国家主权对内的最高权威性和...
文章指出:在当代,我们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认识当代社会主义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从而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认清社会主义的特征,完善社会主义的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比人类历史上以往一切社会形态都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列宁曾经说过:“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长出来的。”因此,社会主义要比资本...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就业能力是大学生能否适应就业竟争市场的体现,直接反映了高校培养人、教育人的成果,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是高校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调研,深入分析就业市场对大学生就业能力的要求和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的途径及相关机制建设。 “就业能力”是一种与职业相关的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综合能力,是一种通过知识的学...
当代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研究必须注重它的实践唯物主义特征,这主要基于两个层次的理由:其一,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这是人学研究兴起的深层动因;其二,实践唯物主义与人学的研究领域有着共同的支点,即现实活动中的人:现实活动中的人是人学研究的中心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实践唯物主义品格的主要体现之处。 新近召开的世界哲学大会已经把对人进行哲学的研究作为当前一段时期哲学研究的主题,人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