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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行药品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上传时间:时间:2025-07-18 17:07:18

  • 关键词:
  • 陕西;试行药品;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标志着该省在药品监管领域正式推行包容审慎的执法新机制。这一政策聚焦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主体,对8类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核心原则:轻微、首次、及时整改

《清单》明确不予处罚的三大前提条件:违法行为需属于轻微范畴、系当事人首次违规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例如,基层医疗机构因管理疏漏导致药品储存条件短暂不达标,若未造成实际危害并在检查后立即纠正,即可免于行政处罚。这种“教育优先”的模式,被业内人士比喻为“黄牌警告”替代“红牌罚下”,既维护法规严肃性,又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空间。

覆盖范围:从标签瑕疵到程序疏漏

政策涉及的8类免罚行为主要集中于操作层面的非主观过失。具体包括:

1.药品标签信息缺失但未影响安全性,如生产批号印刷模糊但可通过系统追溯;

2.医疗机构未及时更新药品质量档案,但能在限期内补充完整;

3.冷链运输温度记录缺失,但经核实药品未变质;

4.执业药师临时离岗未公示,首次发现且未延误患者用药。

这些情形如同“驾照扣分”中的1分违章,重在警示而非惩戒。

政策深意:监管与发展的平衡术

陕西省药监局在征求意见稿中强调,新规是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通过将行政处罚的“钢性”转化为指导服务的“柔性”,既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应对检查的行政负担,又倒逼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数据显示,类似政策在浙江等试点省份实施后,企业合规整改率反升20%以上,印证了“以教代罚”的实际效果。

争议与边界:如何避免“宽松软”质疑

尽管新规获得多数市场主体支持,但部分消费者担忧可能弱化监管力度。对此,《清单》配套建立了“豁免行为台账”制度,要求监管部门对免罚主体实施重点跟踪检查,若一年内再次违规将从严处罚。这种“信用积分”式的管理,既防止政策被滥用,又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落地观察:基层执法人员的操作指南

在西安市某区市场监管局的培训会上,执法人员正学习运用“三步判定法”:先确认违法事实是否列入《清单》目录,再核查是否满足首违条件,最后评估整改时效性。有执法人员举例,某诊所因未按规定销毁过期药品被查,但因库存仅5支且立即销毁,符合免罚标准,“这比直接开罚单更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随着《清单》试行满月,陕西省药监局表示将根据反馈动态调整免罚目录,未来可能纳入更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轻微事项。这场监管方式的“供给侧改革”,正重新定义行政执法与企业发展的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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